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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你博明年个税新政!2020年收入不超6万21年无需预缴个税!

发布时间:2023-10-28 04:07:24 点击量:

  任你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税总局【2020】第19号,对2020年度同一单位取得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个人,在2021年度仍在该单位任职的,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的,无需预扣预缴个税,超过6万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税,以后年份依此类推。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公告如下:

  (1)上一个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家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薪所得个税;

  (2)上一个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薪收入(包括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薪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同样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上一个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家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税;

  (2)上一个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收入( 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3)在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

  总结,当纳税人满足以上条件时,可按公告要求预扣预缴个税。如:2020年度符合第(1)、(2)条件,2021年符合第(3)条件,自2021年开始即可享受新的预扣预缴方法计算个税。

  【例1】小王2020年1月至12月任你博,以及2021年都在同一单位(A)员工。A单位在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额工薪所得个税明细申报,假设小王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4000元,则小王在2021年可适用本公告的计税方式。

  【例2】小李2020年3月至12月,以及2021年都在同一单位(B)员工。B单位在2020年3-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额工薪所得个税明细申报,虽然2021年小李仍在B单位,但因2020年全年不都在B单位,则小李在2021年不适用本公告的计税方式任你博。

  【例1】小张2020年1月至12月在C单位全年取得54000元,2021年1月在C单位取得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收入4000元,暂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按照原计算方式和新计算方式任你博,计算小张的纳税情况。

  其它月份无需缴纳个税,收入未超过6万元。年终需办理汇算清缴,小张退税150元。

  全年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任你博,其它月份同样不需要缴纳个税任你博,年终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例2】小刘2020年1月至12月在C单位全年取得54000元,2021年1-12月每月收入8000元,个人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500元,分别按照原计算方式和新计算方式,计算小张的纳税情况。

  注:小刘的纳税额相同,收入小于6万的月份,无需申报个税,超过6万的当月开始预扣预缴个税。虽然小刘符合新个税计算方式,但2021年度全年收入为96000元,单位计税时可以和小刘确认,按照原预扣预缴方式每月扣缴申报15元税款。

  当用人单位计算并预扣本年度1月份个税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的,系统会根据上年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符合条件的员工,用人单位经过确认、核实后,可按照《本公告》规定预扣预缴个税。

  如果采取纸质申报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上年扣缴申报情况,自行判断、核实并确认符合条件人员,从1月申报起,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上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