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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你博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任你博为切实加强村集体经济管理,实行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三资”规范运行,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办发【2017】44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办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总体要求做到“七个不准”,即不准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款私存);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取现金和转账(出借账户);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小金库);支付现金不准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收坐支);不准违规贴现业务(为他人办理银行存兑汇票套取现金)。
1、各项收入款项以转账形式结算,确实无法转账收取现金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解交规定银行账户,不得存入私人账户。收取现金累计达5000元,必须在当日存入银行帐户。
1、资金审批权限。各项支出由村支部书记审批,实行联审联签交叉审批制度。费用开支在2000元以下由村书记审批;2000元(含)-1万元由定村片长共同审批;1万元(含)-5万元定村片长审核后,由镇分管领导共同审批;5万元(含)以上定村片长审核后,由镇长共同审批。村书记经手的发票由村主任、村会计交叉审批。审批开支要审核票据的合法性、线、单笔现金支付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实行限额结算制度,村级账户资金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3、日常办公费用支出:村务卡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办理的银行借记卡,主要用于村集体不便于转账结算的日常村务支出及其他财务报销业务。各类村务活动中,凡是能通过宜兴市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系统转账结算的支出,一律采用“银农直联”转账方式支付;不能“银农直联”结算的,使用村务卡刷卡支付。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务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报销人应在使用的村务卡额度即将用完前,凭发票等单据,填报报销审批凭证,按村级支出报销程序进行审批,无需支出一笔报销一笔。镇代理记账中心对村核准的报销审批凭证及报销单据审核后,通过“银农直联”转账方式把报销金额转账至报销人使用的村务卡上,村务卡报销一律不允许结报现金。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公开招标任你博、竣工验收、审计付款的程序进行。严格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违反“按合同、按进度、按比例”转账支付工程款的原则;不准对未经验收审计的工程进行最终结算;不准将工程款违规支付给合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不准使用收款收据、代凭证等不规范票据结算。
1、工程项目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西政发【2018】 号)执行。所有通过镇招投标中心招标的村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镇政府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跟踪监理,工程完工后也必须由镇政府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形成书面资料,经审计的决算是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未按规定实施的,不得支付(预付)工程款项。工程款项的支付应坚持“按合同、按进度、按比例”的原则,采用按比例分期付款的方式转账支付,工程结算票据必须为规范统一的税务发票,其中双包工程必须取得建筑业专用增值税发票。工程款收款方必须与中标方、合同签订方保持一致,村级不得将工程款项支付给中标单位以外的个人或单位。
非生产性支出应本着节约节俭、从严控制的原则使用,做到“四个禁止”,即禁止超标准接待;禁止滥发钱物;禁止违规购买礼品和商业预付卡;禁止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酒消费开支以及为村干部购买各类商业保险。
1、非生产性开支费用任你博。会务活动、外出学习考察和培训等有上级发文的以文件为准,除此之外,必须经村两委会商定后填写《特殊事项管理开支审批表》,经镇批准后方可列支。市财政补助的经济薄弱村,实行市内公务接待“零招待”。
2、通讯费用。参照《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移动办公经费支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锡财行【2018】20号)。网络费统一标准,一村开设一账户,统一在电信部门实行包月制。
3、村干部交通费用。西渚镇保障范围以内实行定额包干,村书记每月核定200元,其他村定员干部每人每月150元,组织核定的条线元。西渚镇保障范围以外宜兴市区域内公务出行,凭会议通知、公务出行审批单,参照:(1)一般公务出行至太华镇,按每人每天40元标准包干使用。(2)一般公务出行至新街街道、徐舍镇、湖父镇,按每人每天60元标准包干使用。(3)一般公务出行至屺亭街道、新庄街道、高塍镇、官林镇、和桥镇、万石镇、丁蜀镇、芳桥街道、杨巷镇、新建镇、周铁镇、宜城街道、开发区、环科园,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包干使用。(4)因公出差宜兴市外的,公务完毕后差旅费必须在7天内及时结报,否则由个人承担。差旅费、住宿标准、途中伙补参照《进一步规范西渚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意见》(西政发【2016】29号)文件执行。
4、保险费用。村干部社保按社保所的相关规定统一办理交纳,严禁擅自用集体资金超标投保和巧立名目搞商业保险(但野外工作的且风险系数较大的条线人员、村庄环境及河道保洁人员等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办理意外伤害责任险)。
5、工会福利或其它费用。参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列支或执行。
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做到“四个必须”,一是村级收入必须使用市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或财政监制票据;二是村级支出除支付农户务工工资(务工、挖机工资等支付需附派工单)、村干部报酬、征地补偿及附属物补偿、零星小额农副产品、慰问等款项外,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三是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合规;四是票据管理必须实行登记、使用、缴销制度。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摸清集体家底任你博,健全台账资料,规范合同协议,做好图、合同、台账“三相符”。
2、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除承包农户自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外,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加快实现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平台交易全覆盖,确保到期项目、新增项目全部进入平台交易,杜绝场外交易、暗箱操作和人情交易。
3、村书记是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建立健全履约保证金和发包价格正常调整递增机制,及时足额收缴承包金、租赁费,最大限度提高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效益,确保集体资产资源收益不流失。具体细则按《关于西渚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发【2016】35号)的规定执行。
村级组织发生各项财务活动、制定各项财务计划以及决策重大财务事项,都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理财。
1、村会计必须严格按照《宜兴市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操作意见》按月进行会计核算,及时编制并报送经村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的财务报表至镇经管办。通过公开栏、触摸屏、手机屏和电视屏等“一栏三屏”,切实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覆盖面任你博。
2、村级财务管理相关人员、财务运行基本情况纳入民主评议范围。评议由经管办统一组织,会同财政所、监察室等部门,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每年12月中旬举行,评议结果折合分数计入年度村级工作考核中,作为确定村干部全年报酬考核依据。
镇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市级相关部门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任你博,重新确定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并及时上报镇纪委、监察室和经管办备案。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监督活动必须有台账,有记录。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平台与银行联网平台,实现农村“三资”的实时全程监管。定期开展村级财务信息化管理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到各村。
八、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村办专业合作社及村办家庭农场等单位的管理。
1、村办专业合作社、村办合作农场等农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参照农村财务管理(村账镇监管)条款执行。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按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税务有关规定执行,重大经济活动必须报镇领导审批。每年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镇党委政府研讨。
村书记为履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将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由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本管理意见仅适用于西渚镇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集体经济组织。